第22章
第二十二章
19. 但或許你會對我說:「你為何用這些多餘的內容填滿你的紙張?難道我的朋友也說,提及奧利根的名字,或稱讚他的才華是一種罪過嗎?如果奧利根被宣稱為『如此偉大之人』,這反而讓我們更渴望知道,他在其他段落中是否被稱為『使徒般的人物』,或『教會的教師』,或任何類似的表達,這些表達似乎不僅稱讚他的才華,也稱讚他的信心。」那麼,這就照辦。我之所以引用他稱奧利根為「如此偉大之人」的段落,正是因為,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正是在這篇序言中,他對奧利根使用了這種讚揚的表達,他也聲稱奧利根有權被稱為使徒或先知,甚至被讚美到天上。同樣地,如果有些段落我碰巧讚揚了奧利根的學識,我所有的讚揚都屬於這種性質。這個人因為我這些表達而讓你如此警惕;但他卻堅持認為,當他自己的著作中出現類似的表達時,將其用來反對他是不公正的。然而,既然他不願在輿論的法庭上與我們平等相待,卻僅憑懷疑就定我們的罪,而他自己甚至不受自己筆跡的約束;既然他,我說,在這樣的事情上不認為有必要遵守聖經的規則,即要求審判每個人時不偏待人;那麼我將為自己辯護,不是按照公義的要求,而是按照他的意願。他對我說:「如果你翻譯了奧利根,你就該受責備;但我,即使我說了那些我責備他的話,我也做得很好,這些話應該被閱讀並視為真實。如果你讚揚了他的才華或知識,你就犯了罪;如果我讚揚了他的才華,那就算不了什麼。」